负责自然资源、农业农村、乡村振兴、林业、水利、烟草等工作。
分管市自然资源局(含不动产登记局)、农业农村局(乡村振兴局)、林业局、水利局(含水土保持办、河长办、移民发展中心)、农业利用外资中心、茶业发展中心、农机化发展中心。
联系气象局、水文分局、烟草专卖局、水西林场。